追书网 > 女频频道 > 斗罗,女神都成我的云养女友! > 第6章 落叶村集市

第6章  落叶村集市

竟然给了相思断肠红,那日后小舞就再也不用担心会被封号斗罗发现了。凌云也能更放心些。

        拿到奖励后,凌云脸上涌现出了掩饰不住的喜悦,他再一次主动抱了抱小舞,然后飞快的跑下了树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小舞姐,树下等你。今天去落叶村逛逛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知道了,你慢点跑。”小舞提醒一句,脸色粉红的啃完胡萝卜,开始坐在镜子前整理着装。

        树屋下。

        凌云边走,边往嘴里塞着雪莲白参,来到了一颗比成人还粗的树前。

        【叮!吞服雪莲白参,力量加10点,体质加5点】

        听见耳边的提示声,凌云脸上浮现出一抹期待。他也是最近几天才知道给小舞解冻胡萝卜,一样能得到返利,而且还是直接加属性点的天材地宝。

        倒是与洗玉足加敏捷,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的凌云,即便不使用魂力,自身力量也已经达到了240的大关。

        听上去好像没多少,但要知道,普通成年人的力量属性,最多也就30点左右,而他一个3岁多的小娃娃,却有着超越成年人8倍的力量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件何其恐怖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此刻,凌云身前的粗树,就是记录他成长的最好依据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树干上,已经出现了许多深浅不一的掌印。这些全都是凌云每次服下宝药后留下的,用来测试力量的增长变化。

        今天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    凌云抬起手掌,聚力于掌心,然后猛的拍打在树干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只听“咔嚓”一声,那颗水桶粗细的老树,彻底从下端折断,斜斜倒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勉强。比起那些力量型选手,还差的远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凌云看着歪倒的树,轻声评价一句,心里对自身的实力,又有了一个新的认知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,按照他现在这个速度,每天增长下去,恐怕不久的将来,一定会被冠上天生神力的名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可惜,敏捷每天只增加一点,提升的速度也非常有限,不然日后还靠什么武魂,直接肉体飞升,独霸斗罗大陆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在凌云遐想之际,耳边突然响起了小舞脆生生的喊声:“小凌云,咱们走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落叶村,坐落在星斗大森林边缘以北的位置。

        沿途经常能见到一些往来的狩猎队伍,其中也不乏有商队,只不过村子位处偏僻,极少会有商人来此。

        小舞这个时期,对人类还比较仇视,尤其是那些狩猎的小队,每每遇见都会特意的拉着小凌云绕道走,以免被恶人盯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在,没人会跟两个小娃娃过不去,一路上也还算顺利。

        等到了落叶村,已经来此多次的凌云,手里揣着上次返利得来的几枚铜魂币,开始转被动为主动,牵起小舞的手,在集市上逛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小舞姐,你有啥想买的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最近都没怎么卖草药,余钱不多,就别想其它的啦。帮你买件过冬的新棉袄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罢,小舞低头从粉色小包里,拿出十几枚铜魂币,认真的数了数,“哎呀,看来只够给你添添衣服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凌云闻言,笑而不语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把手里揣着的银魂币拿到了小舞的面前,神秘莫测道:“小舞姐,尽管花,我有的是钱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哇,你从哪弄来的。”小舞惊喜道,伸手就要去拿凌云手里的钱,但被他给躲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小气。我又不拿走,看看嘛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小舞姐,这钱只能给你花,所以得拿在我手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凌云没有过多的去解释,不等小舞反应,拉起她柔软的小手,就往卖棉衣的店里跑。

        冰封路面,半空有鹅毛大雪飘落,天色显得有些昏沉。

        买完新棉衣的两个小孩,沿路去了,小舞心心恋恋的鞋店。

        店里有一款特别漂亮的粉色蝴蝶鞋,穿上好不好看,凌云不知道,但只要是小舞喜欢的东西,哪怕是包下整个店,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店主是个独眼女老板,穿着发旧的贵族服饰。在两个小孩子兴冲冲跑前来后,她依旧表情木楞的望着门外,倒真像一位正在追忆过往辉煌的落魄贵族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小舞,想要什么,尽管买,我有的是钱。”凌云豪气的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真的吗?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多银魂币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对货币概念不深的小舞,有些跃跃欲试,她指着货架上的粉色蝴蝶鞋,开心的看着一旁的男子说道:“叔叔,我要这个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柜台边,利比蹲身擦着皮鞋,看样子是打算出门,听见小女孩的话,他面无表情的瞟了两个小孩一眼,见他们穿着虽然干净,但只是平民打扮,便瞬间没了兴趣。

        嘴里不耐烦道:“哪来的野孩子,这不是你们能来的地方,滚出去玩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凌云皱起了眉头,冷声道:“来者是客,那有你这样做生意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哎呦,你这个小娃娃还挺会说。”利比站起身,拍了拍大腿上的灰尘,毫不客气的指着鞋子道:“这鞋子可得二十五个铜魂币,你父母舍得给你买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就别耽误老子时间了,赶紧滚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小寻,我晚上就不回来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柜台前的女老板漠然的点了点头,目光依旧停留在门外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要不,咱们走吧,真的很贵唉。”小舞心虚的说道,拉住凌云的胳膊就要往外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怕小舞姐,咱们有钱,又不是没钱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凌云冷着一张脸,从兜里掏出了几枚硬币丢在了柜台上,“鞋子我们要了”

        说完这句,他转过身,目光锐利的盯着利比的背影:“但你必须要向我们道歉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啥?”利比脚步一顿,重新回到了店里,表情古怪的看了凌云一会,不屑道:“小东西,你父母难道没教过你,要尊重长辈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利比,他给钱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柜台前,女老板诧异的拿起桌上的银魂币,适时的提醒道:“你对我们的客人,态度放好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利比表情一僵,接过老婆递来的银魂币,目光有些发直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倒不是他多么的穷困潦倒,连三枚银魂币都拿不出来,而是拿出巨款的人,竟然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孩子,这就有些令人刮目相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嘿嘿,怪叔叔不好哈,看走眼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利比赶紧态度客气的把鞋子包好,然后找给了凌云五铜魂币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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