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书网 > 武侠仙侠 > 帝御仙魔 > 第三十七章 叉会儿小腰

  吴悠从窗子里跳出来,戒备的盯着老板娘,生怕对方一言不合,就向李晔扑过来似的。

  老板娘讪讪笑了笑,颇为尴尬,她没想到吴悠竟然跟李晔住一个院子,一想到刚刚那番话,竟然被第三人听了去,老板娘就禁不住双颊绯红。

  不过她到底是活了几百年的大妖,脸皮跟她的战力差不多厚,抱着豁出去的心情,老板娘挺了挺雄阔的胸脯,含情脉脉的凝望着李晔,等对方给她回答。

  “我接受,我接受啊!”声音从李晔这里穿出来,却不是李晔在说话,而是抓着李晔肩膀的麻雀。它兴高采烈的扑腾着翅膀,对狐妖道:“人妖不能通婚,也生不出孩子来,咱俩是一边儿的,我接受你!”

  狐妖气急,瞪着她道:“大家贼你给我闭嘴,再废话我拔了你的毛下酒!”

  因为忌惮对方抓住它的事,麻雀本能的畏惧的缩了缩脖子,不过眼珠子一转转念一想,自己现在站在李晔肩膀上,对方明显不能拿自己怎么样。

  麻雀立即底气十足,挺胸抬头梗着脖子道:“你这只骚狐狸,嚣张个屁啊,你以为你能唬住雀爷?雀爷是胆小的妖吗?有胆你就过来,看雀爷这蒲扇大的翅膀,不扇得你飞到天边儿去!”

  它话刚说完,脑门上就挨了李晔一指弹。麻雀现在受制于人,修为都被限制,给弹得如同喝醉了一样,在李晔肩膀上左摇右晃了几步,差些摔下去。

  麻雀意识到自己话太多,好不容易稳住身形,立即谄笑道:“殿下你说,小雀再也不敢抢殿下的话头了。”

  李晔这才看向狐妖,问道:“你当真要跟我们同行?”

  狐妖一听这话,顿时觉得有戏,立即抖了抖风骚,用能让男妖骨头发酥软的娇腻声音道:“奴家保证把公子伺候得舒舒服服的!”

  李晔嗯了一声,对吴悠道:“这件事你来决定。”

  说完,在狐妖诧异的目光中,李晔转身带着麻雀回屋了。

  狐妖虽然在客栈算计了他,但毕竟从来没有要杀他的意思,而且这回在盘风城也的确帮了他的忙。尤其是在聚星阁时候,脱口而出的断后那句话,也让李晔颇有些感动。

  但是无论如何,狐妖来历不明,李晔不会对她卸下防备。

  当然,这都不是最重要的。

  重要的是,郡主明显看狐妖不顺眼。

  那么狐妖是走是留,就由郡主决定好了。

  郡主开心比什么都重要。

  “公子......”狐妖看着李晔进屋,还想要说什么,但对方明显没有改变主意的意思,这让她立即焉了。

  她尴尬的看向吴悠,果然,郡主露出了让她毛骨悚然的笑容。

  吴悠抬起精致的小下巴,哼了一声问道:“老板娘,你会洗衣做饭吗?”

  老板娘讪讪道:“做饭肯定是会的,奴家本来就是开客栈的,但是这洗衣服......咱们修士还用得着洗衣服吗?用个洁净术,衣袍就十分干净了......”

  吴悠眼帘一沉:“我问你会不会!”

  老板娘一看郡主脸色不好看了,心头立即一突,她自视对李晔“情深意重”,但这也敌不过很明显的事实:李晔对眼前这小姑娘明显更加“情深意重”啊。

  现在自己的命运掌握在人家手上,老板娘怎么都硬气不起来,只得拍着胸脯保证:“郡主放心,奴家会洗衣服,一定把公子......把你们都照顾的舒舒服服的!”

  “这还差不多!”吴悠小鼻尖都快翘到天上去了,得意至极,不过等她扫了老板娘饱满的胸脯一眼,马上又变得不怎么开心了,煞有介事的沉声叮嘱老板娘道:“以后没事别拍胸脯!怎么的,你是觉得我没有是吧?”

  老板娘一囧,干笑道:“郡主天生丽质,倾国倾城,奴家怎么能比......郡主让奴家不拍,那奴家就不拍了!”

  郡主背起小手,学着李晔的神态,装模作样的嗯了一声,老气横秋道:“这还差不多......时辰晚了,晔哥哥也饿了,你去做点夜宵送来。”

  老板娘只得照办。

  躲在月门后面的狼妖和狈妖,本来是想看老板娘告白成功,和李晔比翼双飞的,现在看到了这一幕,相视两惆怅,还有许多不忿。

  等老板娘走出来,他俩立即一前一后的跟上。两妖本以为老板娘会吩咐客栈准备宵夜,但没想到,老板娘竟然径直走向了灶房,这让他俩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悲愤。

  狈妖虽然修为低些,但心思活泛,话也比狼妖多很多,他当即上前道:“老板娘,那小姑娘欺妖太甚,你难道还真的要屈尊给他们做宵夜?”

  老板娘头也没回:“什么叫屈尊,在凌云渡的时候,我做饭的时候还少吗?”

  狈妖不忿道:“可这分明就是那小姑娘在给你颜色看,老板娘难道真要屈服?”

  老板娘回头瞥了狈妖一眼,淡淡道:“郡主是公子的心头肉,惹得郡主不开心了,公子肯定也会有怨言。同样,让郡主开心了,公子也会高兴。所以本质上,我这还是为了公子,有什么不妥?”

  狈妖和狼妖相视一眼,简直要被老板娘说服。

  他们觉得老板娘真是中了邪,自打李晔来了有间客栈,老板娘见了鹏魔王,她整个妖就疯了。

  狈妖试探着道:“老板娘,你为了咱们妖族大业,牺牲也太多了吧?”

  “什么牺牲?”老板娘狐疑的看了狈妖一眼,认认真真道:“老娘对公子可是真心的,不许你们这么玷污我俩的感情!”

  狈妖:“......”李晔对你有感情吗你就你们俩的感情,你底气这么足的理由是什么啊?

  “今晚老娘要大展手艺,让公子重新认识老娘的厉害!你们俩,还愣着做什么,赶紧跟上,给老娘洗菜去!”

  吴悠见狐妖服服帖帖的去准备宵夜了,双眼弯成了月牙儿,得意的叉了会儿小腰。

  心满意足。

  郡主其实很清楚,李晔是大唐安王,是如今的北方之主,无论从哪方面说,都不可能只有一个妃子,往后注定是还要有很多侧室的。

  郡主觉得她必须支持李晔,无论在哪一方面。她绝对不能落个善妒的名声,她要向长孙皇后学习。所以她虽然不喜欢老板娘老是诱惑李晔,但只要李晔愿意,她并不会阻拦。

  郡主生性善良,但她毕竟是郡主,也不是不谙世事的主。她很清楚,要想让李晔没有后顾之忧的征战天下,就得保证后院安宁,所以对那些侧妃,她都能把她们收拾得服服帖帖的,让她们不能闹事。

  现在对付老板娘,就是一个练手的好机会。

  眼下看来,似乎效果还不错。

  所以郡主很开心。

  但这不是最开心的,让她能够得意的叉会儿小腰的,还是李晔的态度。把狐妖交给她处置,这就说明在李晔心里,她是最重要的,还等于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她的主掌后院的“大权”。

  这让郡主怎么能不开心不得意?

  想到这里,郡主脸红了,自己把自己给羞的。呸呸呸,自己还没过门呢,怎么就以王妃自居了?要是晔哥哥不娶自己,不让自己做王妃呢?自己岂不是高兴得太早?

  念及于此,郡主又开始担忧起来,小脸上满是惆怅的颜色。

  郡主小腰也不叉了,一溜烟儿的跑回屋子,去偷偷观察李晔在做什么。

  李晔望着面前堆成小山状的法器丹药,眼中满是笑意。

  踏平了盘风城聚星阁,李晔没有食言,他果真将聚星阁的法器丹药都收了回来。这是必然的,李晔现在最想要做的事,就是提升卢具剑的品阶。

  先前那一战,聚星阁掌柜虎妖被他一剑斩杀,他也受了些伤。

  对方毕竟是真仙境,不只是比天仙境高一个层次那么简单。

  抛开圣人境不说,仙人境六大境界,其实分为了三个不同的层次,从天仙到真仙,到太乙真仙到金仙,都有明显的门槛。

  悟道、入道、掌道的区别,让天仙境跟真仙境的区别,就像练气九层跟真人境一样,有着本质的不同。寻常情况下,地仙境可能战胜天仙境,但天仙境若不是依仗逆天的秘法和法宝,是不可能战胜真仙境的。

  大道法则,区分了彼此的不同。

  好在李晔领悟大道颇深,形成了自己的帝道,也让他在某种程度上,从悟道踏入了入道的层次。再加上仙园中的百姓气运之力,的确威能不凡,他这才能够战胜真仙境的虎妖。

  李晔看着一堆法宝若有所思:“跟凡间不同,仙廷和妖族都有仙人境修士,而且法宝众多,莫说后天绝品法宝,便是先天法宝都有。对战虎妖的时候,他也就是没有高品法宝,要不然我可能要吃亏。”

  李晔这个想法不是凭空而来,他在地球上的时候,可是看过封神演义和西游记的,虽然两个世界很多东西不一样,但也有相通之处。

  其实修为到了仙人境,提升境界非常难,当力量压制行不通的时候,各种法宝、法阵和秘法,就成了克敌制胜的利器。

  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那样的草包,凭着一个葫芦就能让猴子欲仙欲死,红孩儿这种天仙境的小屁孩,一手三昧真火就让猴子抱头鼠窜,那都是明证。

  ......先前杀了虎妖之后,聚星阁的修士并不是一个都没跑,毕竟那会儿李晔已经力竭,而郡主对身体的掌控还不到位,尤达枭和老板娘他们战力不太高,并不能拦住十多个妖。

  所以现在李晔很需要立即提升卢具剑的品阶,因为不知道对手什么时候就又有动作了。

  除了这个,他倒是不担心修为的提升。

  随着李振持续治理河东十一州之地,和其它北方藩镇或者主动或被迫颁行平卢的民政措施,现在他每天都有许多百姓气运进账,修为精进得非常快,现在已经到了地仙境中期。

  聚星阁不愧是大商行,虽然没有上品法宝,但中品法宝却不少——当然,三四百件法宝中,大部分还是下品法宝。

  等它们都变成废品的时候,卢具剑的等提升了不少。

  龙气也把自己吐得不行了,游回去的左摇右摆,一步三停,让李晔很怀疑它会不会瘫在经脉中。

  最后卢具剑并没有晋升上品,这也在李晔意料之中。毕竟从下品到上品,跟从中品到上品,还是有很大区别的。

  饶是如此,三四百件法宝,还是让卢具剑很接近上品了。李晔寻思着,是不是再去哪里弄点法宝过来,好让龙气吃个够。

  但是看到龙气蚯蚓一样趴在气海上,连盘起身躯的力气都没有了,李晔又觉得于心不忍。

  除了法宝,就是丹药。这些丹药都不错,有增进修为的,有疗伤的,还有激发潜力能够让修士殊死一搏的,也有改造身体的,总之颜色种类不一样,效果也不同。

  但对李晔而言,除却疗伤的,其它的基本无用,他打算交给郡主和尤达枭他们。

  “殿......殿下,这瓶丹药能不能赏给小雀?”就在李晔寻思怎么分配丹药的时候,肩膀上的麻雀看着一个白色的丹药瓶子弱弱开口。

  约莫也是觉得自己作为一个“新人”,提这种要求很多分,麻雀底气并不足,可怜兮兮的望着李晔,像个讨要糖果又害怕大人不给的孩子。

  李晔见对方要的是一瓶改善资质,提升速度的丹药,也没怎么犹豫,隔空摄过来,就丢给了肩膀上的麻雀:“拿去吃,不用客气。”

  麻雀的爪子抱着比自己还要高大的瓶子,要费好大力才能不让瓶子掉落,它一脸不可置信看着李晔:“殿下你这么大方?该不会是打算让我吃了之后,身体充满药力和香气,正好烤着吃吧?”

  李晔啼笑皆非,把紧紧抱着丹药瓶子,死活不撒手的麻雀提起来,放到了桌上,“怕死就别吃。”

  麻雀虽然开始跟他立场不同,战力也很一般,但这家伙飞得很快啊,可以当做斥候用。李晔有把它留在身边的意思,此刻自然不会吝啬一瓶丹药。

  反正丹药也是他抢来的。

  麻雀敞着两条腿坐在桌子上,丹药瓶子抱在身前,把它的身子都遮住了,但它还是偏出脑袋看着李晔,感动得快要涕泗横流,“你要是不吃我,你就是个好人!我小雀这辈子就算为你飞上十万八千里,也绝对不会喊一声累......”

  它脸上感动得稀里哗啦,动作却没停,麻利的把瓶子放倒,爬上去挪到瓶口两腿用力踩下,就将瓶子竖了起来。

  等它再掀翻瓶子,丹药已经在桌子上了。为防李晔变心,它迫不及待的扑上去张开翅膀一抄,就把好几颗丹药一股脑儿都塞进了嘴里。

  那么大颗的丹药,也不知道它是怎么一下子都吃下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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