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书网 > 武侠仙侠 > 帝御仙魔 > 第一百三十一章 原来早已找到

  第二十二日,夜。

  一场血战后,街面本就不太宽敞的福宁巷,几乎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。凶兽的尸体太过庞大,现在堆积在一起,比原本的房屋还要高大。不过街道两侧的房屋倒是早已经没了,废墟中还埋藏着不知道多少妖士和凶兽的尸体。

  狐妖老板娘坐在一堆废石前,掏出一坛烈酒仰头猛饮。她的长袍本是一件灵衣,此时莫说防御力已经丧失,就连完整形状都不能保持,裙子上多处碎裂,大腿的位置丢了一块,露出大片雪白,触目惊心的伤口还在往外渗血。

  “老板娘......”狼妖扛着狈妖过来,在老板娘脚旁放下,本相状态的他浑身毛发都被灰尘和血污覆盖,他声音低沉而伤感,“狈妖死了。”

  老板娘饮酒的动作陡然一僵。但只是稍作迟疑,她还是继续继续饮完了酒坛中的酒。随手丢了酒坛,她又掏出两坛来,一坛丢给狼妖,一坛尽数倒在狈妖身前。

  老板娘笑容凄婉而平静,“死了也好,免得再跟着我颠沛流离。”她凝望着狈妖的尸体,“若是有下辈子,可别跟错妖了。”

  “老板娘!”狼妖愤怒的叫出声,“我们没跟错妖!”

  老板娘没有理会他,又自顾自开始饮酒。

  好不容易喝完一坛,她咳嗽了好半响,临了抹了抹嘴,仰着脸看向灰蒙蒙的夜空,眼神迷离,低声呢喃:“我碰见你们的时候,自己刚入真人境,你们还只是炼气修士。”

  “虽然那会儿你们同样是给酒楼当伙计,但好歹是在大城,收入还算不错,也不用到处瞎跑,修炼资源哪怕不多,但胜在有保障。如果你们没有跟着我出来,现在或许都有了道侣......以你们的资质,早就能在城主府谋个一官半职,走在路上也能被妖羡慕,哪像跟着我,妖不妖鬼不鬼的......”

  狼妖抱着酒坛却没喝,他不喜欢喝酒,一直都是这样,他肃然道:“老板娘错了。”

  “我错了?”

  “对,你错了。这么多年来,这是我第一次敢说你错了,也是你唯一一次错。”

  狼妖抱着酒坛眼神悠远,昔日跟狐妖相遇的画面,再度清晰浮现在眼前,“我们修为低微,在酒楼没什么地位,有时候做错事还要被打骂......那天,一个女妖看上了狈妖,要他过去陪酒,还对他动手动脚。可他不喜欢女妖,最后实在忍不住,就得罪了对方,于是被人家从三楼打到二楼,又从二楼打到大堂,最后打到老板娘面前。”

  狼妖露出恍惚的笑容,“那会儿老板娘真是高大啊,你把我们从地上扶起来的时候,就像大圣降临一样;你把那个女妖一巴掌轰飞的时候,姿势美得不能再美......虽然我和狈妖一样也不喜欢女妖,但仍然觉得那时老板娘你是极美的。”

  “酒楼的东家掉进了钱眼里,不会为我们这种小伙计出头,得罪了客人还要受罚。如果那天不是老板娘救下我们,我们就算不被打死,少说也得残废......”

  狐妖脸上也有了笑容,“那时候你俩还只是两个小屁孩,我也顶多称得上是少女,不过那一架打的真是痛快。我自从离开深山到城中来,从来都是小心翼翼的,以前也是生怕得罪了谁,心里还幻想着也能找到让自己依靠的妖,有自己温暖的家......”

  “那天,我喝了很多酒,也是想明白了,有些东西真的不是你想要,就能拥有的,所以也就破罐子破摔了。那一架是我第一次全力出手,之前我都不知道我原来那么能打。说起来,我第一次大发‘神威’,就收了两个随从,还是跟了我一辈子的随从,也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了。”

  狼妖也跟着满脸自豪之色。

  狐妖咯咯笑起来,“如果最后不是被人家的帮手追着满街乱窜,差些给人家逮着,我应该是很威风的。”

  狼妖笑着道:“所以从那天开始,我和狈妖就决定跟着老板娘。我们从能够修行开始,就在到处厮混了,做过脚力,给人扛过包,也当过矿工,在窑洞里挖过灵石矿脉。修为不济受欺负的时候不少,同情我们的妖也有,但肯为我们出头跟人家大打出手的却没有。老板娘你是唯一一个。”

  狐妖没有再说话,而是开始喝第三坛酒。

  其实她并非什么正义感爆棚的妖,当初之所以会救下狼妖和狈妖,多半也是因为自己喝酒喝多了,而且心情正不好想揍人。

  狼妖和狈妖也不是什么纯善的好妖,或许在别妖看来,他们也性子古怪、行事讨厌得很。

  但世事往往就是如此,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一件巧合的事,就让他们成了朋友。当他们成为朋友后,无论别人如何看待他们,都很难影响他们的感情,别人指摘朋友的不是,他们还会跳出来维护,哪怕他们知道别人说的是对的。

  或许很久之后回头审视,如果再碰到同样的性子的人,他们也知道,彼此是断然不可能成为朋友的,但那已经没有关系了。

  凶兽的进攻又开始了。

  狼妖站起身来。

  他看了狐妖一眼,忽然道:“老板娘,其实我和狈妖,一直很讨厌你妖娆妩媚的做派,实际上我们最讨厌的,就是妖娆妩媚卖弄风骚的女妖了。尤其是你看到人族公子的时候,那模样真的让我们感到......想吐。”

  老板娘也站起身来。

  她恶狠地狠瞪着狼妖,愤怒道:“老娘也忍了你们很久了!一个闷声闷气,杀只山羊就要吓唬人的家伙,心里是有多黑暗?一个摘个菜都不肯把黄叶子扔掉的家伙,是有多抠门?”

  “而且我最讨厌的,就是你和狈妖在我面前卿卿我我!偏偏你们还不爱干净,好几天都不洗一次澡,老是互相在对方的毛发里捉虱子......修士就不用洗澡的吗?!你们这两个混蛋,难道不知道那样我会吃不下饭吗?!”

  狼妖冷哼一声,高傲的抬起头:“异性只为繁衍,同性才是真爱,老板娘你是不会懂的!至于洗澡......那会影响我们彼此留在对上身上的气味。”

  老板娘沉着脸:“给我滚!”

  凶兽群已经杀到眼前,无边无际。

  狼妖提着自己的战斧,步履沉稳的走向凶兽群。

  他的背影虽然单薄,但却有渊渟岳峙之气。

  走到一半的时候,他忽然顿了顿脚步,微微偏头,“老板娘,记得把我跟狈妖葬在一起......如果可能的话,我希望我们会被埋在凌云渡有间客栈的后山上。开客栈的那段日子,是我们最自由自在、逍遥快活的日子。”

  老板娘咬了咬嫣红的唇。

  她道:“也许我做不到了。”

  狼妖嘴角扬了扬:“那也没关系。我们三个能够死在一起,就已经很好。”

  老板娘道:“这件事倒是不难。”

  狼妖迎向咆哮者攻来的凶兽群,和一两百一起冲出的妖士,向风仪万千的仙人举起自己手中的兵刃。

  狼妖倒下了,倒在敌人的身体上,倒在同伴的尸体旁。再也没有站起来。

  跟凶兽厮杀的老板娘,眼角余光瞥见了狼妖倒下的样子,于是两行炙热的泪从眼角滑落。她没有去擦。不是因为没空。

  如果感情需要证明,如果共同走过的岁月需要见证,那么炙热的泪就是最好的媒介。

  福宁巷丢失小半的时候,老板娘受伤八处,她没倒下。

  福宁巷丢失一半的时候,老板娘丢了一条胳膊,她没倒下。

  福宁巷只剩下最后七步的时候,老板娘单膝跪地,一只手握住短刃艰难撑着地面,鲜血如汗雨落下。

  一名仙人飞至,一剑向她当头劈来。剑光如日光,映亮了黑夜的街巷。

  老板娘抬起头,满是血污的脸在这剑光下无比白皙,好像她平日刚洗好脸的时候。

  在临面的剑光里,她看到了安静躺在废石堆前的狈妖,看到了扑面倒在街道中央的狼妖,看到了那天她走进酒楼的大门时,跌倒在她脚前,鼻青脸肿的两个小厮......还有那个叫作有间客栈的土院子,深山洞窟前冬雪掩映下的一树桃花。

  岁月不曾亏待了谁,原来光阴流逝这么久,并不是什么都没留下。

  老板娘白皙的脸上有了由衷的笑容。

  她在深山中独自生活了百十年,从孤独寂寞与寒冷的冬日走出来,到妖士聚集的地方辛苦寻觅,只为最终有个温暖的归宿。那里会有明亮的灯火,有爱她的妖。

  她找了数百年,一直没有找到,也以为找不到了。

  这一刻她终于明白,其实她早就有了那个灯火温暖的归宿,有了爱她的妖。

  那个叫作有间客栈的土院子,那两只有着一身臭脾气的妖。

  这一刻她满足了。她安详的闭上眼。

  死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局。同生共死,多少人欲求不得,这就是最好的事。

  轰!

  肢体碎裂,鲜血如雾。

  炙热的血雨洒在老板娘白皙的脸上,她惊愕睁眼。

  剑光不在,仙人不在。灵气的光亮中,一个娇小的身形,正蛮牛一般冲向福宁巷中的仙人与凶兽。她一拳接着一拳,用横冲直撞的攻势,蛮不讲理的战法,将身前一个个仙人与凶兽轰杀。

  凶兽飘飞如落叶。

  她的肩膀是那样瘦小,就好像一担水就可以压垮;她的背影是那样霸气,就好像山峦火海也不能阻挡她。

  气力已竭的老板娘怔在那里。

  那个黎明,红日从地平线升起,金黄的晨光刚刚洒满大地的时候,有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向她冲来,一步一个大坑,只用两拳,就将她的手臂打折。

  今夜,同样是这个小姑娘,一步一拳,将她面前的凶兽和仙人全部打折。

  老板娘瘫坐在地,一动不动看着对方拼杀的背影,泪水如泉。

  狼妖和狈妖已经死了,但她的朋友并未死绝,能给她温暖的人还有,所以她不必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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